按照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资助金额,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有102件专利符合资助条件,合计金额90650元,研究决定,将发放2011年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石河子市知识产权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11年9月12日—9月16日
联系人:王海庆
联系电话: 2069256
传真电话: 2013130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011年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发放表.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