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8-29 尔肯江·吐拉洪常委、靳诺副主席、各位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成员:
在落实中组部、科技部推行浙江省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经验的要求,在我区县市区成功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之后,经过地州自愿申请,从2004年起来自治区在地州试行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由试点地州提出方案,把科技进步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地州领导的工作责任中,由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进行三年一次的考核检查和表彰奖励,对强化科技兴地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地州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有力举措。为全面落实第六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科技兴新强化实施,有必要进一步扩大这项试点工作。现就领导小组即将审议的“地州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做如下说明。
一、地州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由来及发展
为了落实中组部和科技部在全国推行浙江省实行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我区从1999年5月起在全区各县市区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经过三年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2002年10月,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在阿克苏召开了自治区实行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经验交流会,会上,部分与会的地州市代表积极要求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推行到地州市。当时莅领会议并指导工作的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科技兴新领导小组组长努尔·白克力同志欣然同意这个建议,并指示我们先进行试点,待取得好成效和经验后再进行扩大,随后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在地州市试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方案》和《地州试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得到了地州市的认同,大家认为:在地州市级试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是我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新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地州发展的有力保障。2003年12月在第五次科技兴新工作会议上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决定决定,借鉴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在我区部分地州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地州试点工作是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升级和深化,二者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但在实施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地州市试点,是由各试点地州市根据自治区确立的指标体系,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目标和方案,三年后,自治区依据实施方案验收评估;而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则是自治区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分地州市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检查,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予以表彰。
试行工作采取由地州市自愿申请、自定方案、自主实施,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批准方案并指导和检查实施进展,三年后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试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予以表彰奖励的形式开展。2004年初,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领导小组批复伊犁州、博尔塔拉州、昌吉州、巴音郭楞州、阿克苏地区、哈密地区等六个地州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六地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由党政一把手主持研究方案并认真实施。2006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六个试点地州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2007年10月,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估验收组,对六地州三年来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在2008年1月的自治区第六次科技兴新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试点地州分别颁发了“2004~2006年地州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综合优秀奖”和“2004~2006年地州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单项优秀奖”。通过试点工作的推动,各地州党政主要领导的科技进步意识明显增强,普遍加大了本级财政的科技投入,科技兴地州市的工作举措得到加强,科技进步的环境得到优化,科技与经济进一步密切,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二、扩大试点工作的情况
在自治区第六会议科技兴新工作会议之前,有5个地州先后主动提出试点申请,积极要求在本地州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鉴于这种良好形势,为推进科技兴新强化实施,在今年1月第六次科技兴新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决定扩大地州试点工作,2008年1月18日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正式下发了文件,确定将再选择一批地州市进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行列,并同时实施“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示范工程”项目,每个地州支持200万元。
文件下发后,得到了多数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已开展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6个地州,在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科技兴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制订了2008~2010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这6个地州在制定的新一轮实施方案时,能够切实将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实施方案中,在保证科技经费投入,加强机构建设,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等方面与第一阶段相比均有明显提高。
新提出试点工作申请的7个地州市中,有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州地区、吐鲁番地区、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制订并上报了扩大实行地州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这些地州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时,党政第一把手亲自主持方案的定稿,对实施方案中的每一个指标数据都确保作到体现先进性、前瞻性、超前性,并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例如阿尔泰地区先后三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方案,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已经试点的地州借鉴学习。为保障扩大试点的顺利进行,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分别到这些地州进行了专题调研,与这些地州的一把手进行了工作沟通,有力地促进了扩大试点工作。
2008年6月,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组织科技兴新工作专家组对12个地州市上报的2008~2010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提出了问题和不足。今年在7月初在伊犁州召开的自治区第三届科技兴地州市工作交流年会上,由科技兴新工作专家组组长、科技厅原厅长顾家騟同志对12个地州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逐一点评和反馈,逐项制导他们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今天提交各位领导审议的12个地州市的工作方案,就是经过修订完善后的目标任务。
三、关于新申请试点的六个地州市的实施方案情况
新申请《试点工作》的六个地州市实施方案都能依照自治区《关于在地州市试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方案》和《地州试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坚持立足本地州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科技兴地州强化实施,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乌鲁木齐市作为全疆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该市制定的实施方案以保证对科技进步的资金投入为基础,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主要特点。科技三项费2010年将达到3000万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所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到2010年分别达到21000万元和20%,在体现创新能力的指标中“平均10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和“获得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励数”也位于全疆前列。
塔城地区的实施方案中一是强化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工业产值能耗从2007年的3.3下降到2010年2.6,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三废达标率提高25%以上;二是强化实行县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三是强化了科技进步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快财政科技投入,在今后三年保持25%的增长,明显加快科技投入。
阿尔泰地区的实施方案体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机构健全,责任到位;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从2007年的50万增加到2010年的150万;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迈出新步伐,主要畜禽良种率有明显提高,羊的良种率继续保持在高位(96%),牛的良种率从25%提高到35%;新型工业化发展实现新突破,并依靠科技进步保持工业产值能耗的下降;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取得新成果。
吐鲁番地区的实施方案一是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以0.8%的财政支出比率保持位于全区前列;二是加强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了乡土人才的培训,将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从2008年的301人提高到2010年的334人;四是加强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大幅度促进农村居民纯收入大幅度增加,从2007年的4483元增加到2010年的5523元;五是加强了与内地的科技交流。
和田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心,他们的实施方案共同的特点是组织机构落实;加强县市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把自治两年一度的考核,加强为一年一考核,确保各项科技工作措施落实;加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力度,重点是加大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四是进一步发挥本地人才优势,健全专家顾问组织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已进入首批试点工作的6个地州,仍继续开展2008~2010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
2.建议批准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等六个地州进入扩大试点行列,并同时实施“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示范工程”。
3.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中期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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