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生荣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
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主任
(2007年4月10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 “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即将在全国展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科技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为了迎接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我们进行了专门研究,向自治区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做出了安排。现就科技兴新工作当前的形势与任务以及自治区开展“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要求报告如下:
一、科技兴新工作当前的形势与任务
2006年是我国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作出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确立了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配套政策。在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对建设创新型国家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大会精神鼓舞下,全党全国人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热情空前高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衷心拥护并正在化为行动,科技进步环境显著改善。
去年12月,自治区科技大会胜利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对今后新疆科技进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会议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面向优势资源转换加强科技创新的意见》,值得可喜的是自治区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大幅度增加,新增1亿元。
今年3月10日,科技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签字仪式暨部区工作会商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共同签署了《科学技术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这标志着部区合作,全面推进科技支持新疆发展的工作机制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出席会议,科技部部长徐冠华、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分别在议定书上签字。经过会商,双方在六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共同组织开展“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围绕新疆重大科技需求,动员全国科技力量和成果与新疆实现对接;二是共同组织实施“一把手”工程,由国家科技计划和新疆科技计划给予支持;三是通过“科技支疆”项目为新疆优势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四是指导和支持新疆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五是推动对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科技合作;六是推进科技兴新相关措施的强化实施。
自治区要求,从“十一五”起科技兴新要逐步进入强化实施。强化实施科技兴新,就是说科技兴新实施15年来成效显著,不仅要坚持下去,还要强化工作的力度和深度。
第一,需要进一步明确科技兴新的定位。科技兴新既是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工作,也是紧紧依靠科技的经济工作,因而是关系全疆区域发展的整体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依靠”和“面向”两个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此,要着力于调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科技、保发展、促稳定的责任意识;着力于调动经济工作者特别是企业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效益的自觉性,推动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增强活力;着力于调动科技工作者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着力于调动生产一线各族劳动者学科技、用科技的主动性,使学科技、用科技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科技兴新的着力点。突出抓好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大力实施作为科技兴新骨干工程的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产品名牌创建工程、科技兴新标志性工程、科技兴新素质工程;深化对科技进步的考核,贯彻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推进科技兴新纲要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各地县、各行业。
第三,近期,科技兴新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认真制定科技兴新逐步强化实施的工作方案和重大措施;二是推进地州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试点工作;三是做好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四是组织地县参加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五是加大科技兴行业工作力度,按新标准考核验收申报创建“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单位(厅局)”的单位;六是继续推动科技兴县市区、科技兴乡镇按新标准的“创先”活动;七是做好第十四批科技副县市区长总结表彰和第十五批科技副县市区长选派工作;八是启动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工程”,并在全区普遍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九是加强工作力度,抓好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十是继续做好科技兴新15年的宣传工作。
“十一五”时期科技兴新要逐步进入强化实施的形势与任务已经明确,科技兴新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
1. 自治区不断充实和加强了科技兴新办公室的职能和机构。去年年初,自治区批准科技兴新办公室升为副厅级单位,今年3月26日,自治区编委又下发了“关于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增设基础工作处的批复”,明确科技兴新办公室在综合协调处、项目管理处两个处的基础上,成立基础工作处,增加8个公务员编制,从而充实了办事机构。
2.自治区第六次科技兴新工作会议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已经启动,会议将出台科技兴新逐步进入强化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启动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工程”,扩大地州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在全区全面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奖励一批科技兴新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获得“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
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选择部分地州、县市继续对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检查。3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作了2006年“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告对六个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试点地州视察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科技兴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五点建议:必须把已实施15年的科技兴新坚持下去;要进一步完善与优化科技进步的法律政策环境;要认识到科技兴新既是面向经济服务的科技工作,也是紧紧依靠科技的经济工作;进一步加大科技兴新的经费投入,使科技兴新的年度经费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4.全区的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2006年地县科技三项费用达到3.3719亿元,比2004年的1.49亿元增加了1.88亿元,比2005年的2.6379亿元增加了0.734亿元。2006年,县市区科技三项费用500万元以上的达到13个(新源县、伊宁市、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库尔勒市、喀什市、库车县、阿克苏市、哈密市、昌吉市、天山区、米东新区、石河子市);400万元以上的达到21个(奎屯市、伊宁县、白碱滩区、轮台县、沙雅县、拜城县、乌苏市、阜康市以及前面13个);300万元以上的达到37个(博乐市、富蕴县、和静县、巴楚县、伽师县、莎车县、疏附县、叶城县、新和县、鄯善县、和布克赛尔县、沙湾县、吉木萨尔县、阿勒泰市、水磨沟区、新市区以及以上两部分)。预计2007年全区的科技三项费用将会大幅度增加,自治区本级增加一亿元,昌吉州刚刚开完科技大会,新增设了57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阿克苏等地区也召开了科技大会,都大幅度增加了科技三项费用。
二、关于自治区组织开展“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科技部于2007年3月27~28日在泉州召开了“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布置会议”,会议就落实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希望各地贯彻科技部会议精神,落实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自治区对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非常重视,3月14日,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向科技部报送了《关于上报新疆自治区组织“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函》,3月16日,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在我区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专家组。
现将自治区参加“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安排布置如下:
(一)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范围
根据科技部的要求,自治区所有县、市、区必须参加考核。此次,地州市不进行单独考核,所辖县市区60%通过考核的就视其为自动通过。
(二)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进度安排
1.3月20日前,由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将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自治区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专家组名单上报科技部批复,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在我区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2.4月11~12日,召开自治区开展“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布置会,举办2007年第一期科技兴新工作培训班,对此次重要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和人员培训。
3.各地州市、县市区接到通知后,即组织填报《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和《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各地州市根据考核办法对所属县市区进行核对检查,并于5月15日前将核对检查意见(填写在“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意见”栏内,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县(市、区)名单”(名单分一票否决指标通过和未通过两部分) 、《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州市,均须提交两套材料到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一套是三份单独的申报表,另一套包括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没有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州市,均须提交三份单独的申报表。
4.6月上旬,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将组织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专家组,对所有上报的市县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集中听取汇报考核和材料考核两种方式。
5.7月,将对部分市县区进行复核,7月底前提出通过考核的市县区建议名单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的建议名单,报科技部。
6.8月,由科技部审核并确定通过考核的市县区名单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名单。
7.9月,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通过省级科技进步考核的市县区“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复核结果。第四季度,考核结果由科技部下文认定,并对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材料要求
所有参加考核的县市区均需要填报《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并提供相关考核证明材料。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只需填报《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表》。所有地州市需提供《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县市区,均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到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一套是三份单独的考核表、汇报材料、自查报告各一式12份;另一套包括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还有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换句话说,就是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县市区,要提供考核表一式五份、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报材料、自查报告各12份。
对达不到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县市区,只须提交三份单独的考核表到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
2.地州市、县市区在准备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时,只提供最关键和最能说明情况的,不相关或关系不密切的不要提供,尽量减少证明材料的数量。特别要求,除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考核指标22)的证明材料外,其它所有指标的证明材料不能超过200页,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3.本次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县市区长对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科技部要求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在考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参加本次考核。各市县区的有关部门要坚持原则,保证所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本次考核将尤其注重于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所决议的科技进步的事项落实情况,注重其切实有效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注重科技进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注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注重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情况。我们也希望各县市区在本次考核中能够总结出本地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特殊做法和显著成效。
三、有效运用科技进步考核,促进科技兴地县工作上新台阶
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与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是科技兴地县工作的切入点,是调动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重视科技进步工作的有力措施,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科技进步考核与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将为地县科技进步创造和改善环境,我们一定要组织实施好。考核仅仅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4月27日转发了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科技部2007年2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两个文件都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县(市)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规划和部署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县(市),发挥科技在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这两个重要文件是新时期科技兴县市区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加以贯彻。
多年的实践表明,“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是全面推进科技兴市县区工作的有效“抓手”,是加强基层科技进步工作的有力保证,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省内初审,国家复核的工作方式,确保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我们希望通过这一轮的科技进步考核,使我区的科技兴地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使科技兴地县工作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更加突显,使县域经济建设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使科教兴国战略、科教兴新战略真正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