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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1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确保“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师工发[2004]32号)文件精神,结合“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任务和师市科技工作实际,围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1、按师市下发的创建学习型组织实施意见,结合科委实际,制定3年“创争”规划。(杨主任负责,办公室协助)
2、制定科委年度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杨主任负责,罗方俊协助)
3、健立建全学习、会议、考核、奖励等各种“创争”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科室目标责任制。(张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协助)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盛副主任负责,兴石办、综合科协助)
5、建立必需学习教育阵地,配备必要的电化教育设备,极积订阅党报党刊,购置文体活动器材。(张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情报所协助)
6、组织交流活动,设置学习园地,提高干部表达和写作能力。(罗方俊负责,办公室协助)
7、学习型组织的“创争”工作,列入科委目标和党建目标考核之中。(杨主任负责,办公室协助)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精神;
2、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机关政策措施;
3、国内外时事政治;
4、党报党刊中的重要文章;
5、科技管理、专业知识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
三、组织措施
1、师市科委创建学习型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杨朋润
副组长:盛赞华 张新岗
组 员:罗方俊 陈美英 雷陆军 戚 亮 李雪琴 李 新 李伯勤 王新武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罗方俊
副主任: 陈美英
成 员: 孟献军 李爱君 贺涛
2、明确学习型科室责任人
办 公 室:陈美英 综 合 科:雷陆军
工 业 科:戚亮 农 业 科:李雪琴
兴 石 办:孟献军 情 报 所:张万英
促进中心:李 新 高农中心:王新武
专 利 所:李伯勤
3、充分发挥“师市科委创建学习型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计划,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检查、督促、考核、复查制度,确保“创争”目标实现。
4、划拨专项经费,保证“创争”活动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00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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